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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4-14       作者:中共云南南方地勘工程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来源:      点击:

 

司属各分公司、院,机关各部室:
持之以恒整治“小金库”问题,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
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以及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大对“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力度,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坚决落实各项决策部署,营造公司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按照局和工勘集团纪委有关要求,现将公司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落实责任
司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要把“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把握要点、严守规定。
(一)明确“小金库”问题的纪律“红线”
1.严禁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严禁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严禁以项目费、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严禁以经营收入不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严禁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严禁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及使用其他方法和手段设立“小金库”;
7.严禁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二)落实“两个责任”,加大“小金库”问题整治力度
司属各单位和机关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动员、部署、安排、把关,层层抓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认真抓好落实。把上级坚决清理整治“小金库”的精神和要求,传达到全体员工,做到思想认识统一、工作行动统一,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公司纪委、纪检监察部门牵头负责,会同财务、审计等部门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明确工作措施、开展监督检查、查处违纪问题,协助党委抓好工作落实,推动清理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二、具体要求
司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对照相关纪律规定和要求,立即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存在“小金库”问题的如实梳理,及时上报公司纪委。
不存在“小金库”问题的由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签订《“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承诺书》(附件)并及时报送公司党群工作部以便备查。
 
附件:《“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