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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与法”

时间:2014-09-15       作者:黄 琢      来源:      点击:

 

网站编辑泄露涉密地质图
2009年10月至2010年2月,某地质类网站编辑王某在工作中未尽到注意义务,将有密级标志的20份地质图上传至该网站,造成泄密。2012年5月,王某还向某公司副经理吴某索要地质图,吴某将113分涉密地质图拷贝给王某。事件发生后,王某因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因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吴某因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
 
市直单位人员违规使用网盘保存涉密文件
2013年底,有关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某网盘中存储大量文件资料,其中部分文件资料属密码电报。经过调查发现,是某市市直单位工作人员孙某为工作方便,申请了互联网网盘,且未经批准,将自己经手的大量文件资料上传至网盘保存,其中包括多份涉密文件资料。事件发生后,孙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辞退;负有领导责任的王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其他4名责任人员也分别被行政记过或行政警告。
 
县文件管理员丢失涉密文件
2011年5月26日至6月13日期间,某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文件管理员刁某,先后到县委办、县政府办领取多份涉密文件,因单位领导外出,未能及时传阅,他便将文件随意堆放在办公桌上。直至6月27日,当刁某准备将涉密文件呈交领导签阅时,才发现文件已下落不明。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召集专案组,赶赴某县开展工作。虽多方查找,文件至今仍无下落。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刁某行政撤职及开除党籍处分,并对负有领导责任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及副主任问责处理。
 
军工企业员工违规发送涉密文件
2013年3月,某军工企业员工魏某经部门领导王某审批同意,从内部涉密信息系统输出1份未标密信息,随后通过公用互联网计算机发送给下属两个单位。后经鉴定,该文件属于秘密级国家秘密。事件发生后,该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魏某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处1万元经济处罚;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王某行政警告处分,并处3000元经济处罚;对直接责任人、涉密信息系统网络管理员周某通报批评,并处1000元经济处罚;对其他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